我是孔二元,系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的一个民营企业家,是十六届人大代表、优秀政协委员。曾在南方创业打拼好不容易赚了一点钱回到本地接收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谁能想到莫名其妙的被放高利贷主杨强伙同法院算计,历经8年之久,造成了我现在身陷囹圄,穷困潦倒,有家不能回,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事实经过:在2011年,我是法人的巴彦淖尔万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通源公司)拿到了棚户区改造的民生工程,即:旭日花园3期夏园棚户区改造回迁项目。与乌拉特前旗政府签订了棚户区改造协议,同时,办理了“棚改”项目的所有相关手续,之后一步一步地开始征收拆迁改造。
在万通源公司的棚户改造区内,有一户乌拉特前旗凯卓面粉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面粉油脂厂),面粉油脂厂的土地房产属于张忠和刘一龙共同所有,整个厂区占地大约50亩,张某占1/4,刘某某占3/4。
2013年1月,张忠和刘一龙找到我恰谈整体拆迁面粉油脂厂的事。接着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商定:包括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和建筑物土地上的全部附着物在内,万通源公司一次性补偿面粉油脂厂4000万元。当协议签订完毕之后,才逐步了解到面粉油脂厂的厂房与设备根本就拆不动,原因是张忠和刘一龙与我在签订拆迁协议前,用厂房和设备都作了抵押向乌拉特前旗农商行等其它多个银行贷了款,贷款总金额为1770万元。为了赶工期不耽误棚户区建设,于是,我承担了这些贷款,剩余的2230万元补偿款置换成了新建商住楼。达成协议后,我就按约定支付了贷款的利息,也支付了张忠和刘一龙500万拆迁保证金。
2013年3月,乌拉特前旗金鑫诚信担保公司(以下称“金鑫担保公司”)法人是杨强,张忠和刘一龙找到我说,面粉油脂厂在金鑫担保公司有借贷,让我到乌拉特前旗法院参与协商。商议的原由是面粉油脂厂的张忠在金鑫担保公司有900万元贷款,而他已经还清了1200多万元,杨强又通过法院把贷款时的两位但保人执行了480多万元,但金鑫担保公司仍抓住张忠不放,让其继续还钱。其实这笔贷款与我根本没有半点关系,事实上,金鑫担保公司已经涉嫌非法吸资放贷。
2013年4月,在刘一龙的再三恳请下,我又去了乌拉特前旗法院参与协商,时任副院长胡旭(现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审查调查)和执行局长薛建军主持协商,但杨强和张忠没有达成协议。我觉得既不是这笔贷款的担保人也不是借款人,我和这笔贷款没有任何关系,就没再理会这件事。明文规定:棚改是国家政策,资金是国开行配套,拆迁是政府委托,整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所以,我一门心思的想把棚改项目尽快完成,也让拆迁户早日住上回迁房。可是,万万没想到违规放高利贷的杨强从此把我拉到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2013年6月21日,在金鑫担保公司申请下,乌拉特前旗法院“查封”了面粉油脂厂,所谓的这个“查封”,既没有法律文书,也没有贴过公告、封条,没有给政府拆迁办下过通知,直到今天都没有见过任何条文。
事实上,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案地产、房产自被政府决定征收拆迁后,地产、房产的物权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就灭失了。我已与面粉油脂厂的2位负责人签订好了补偿协议,并且付过了款项,该厂区的产权也真正的属于我,完全可以依法拆迁并建设。
2013年8月,金鑫担保公司的法人杨强雇人拆掉了厂房拉走了所谓“张忠”厂房里的大型设备。我开始拆迁面粉油脂厂,而面粉油脂厂“张忠的房产”根本动不得,一直拖到了2016年。
在2016年6月,乌拉特前旗农商行通过法院又收回了“张忠在面粉油脂厂的土地及房产以物抵债”。为了尽快完成棚改项目,我又用现金500万从农商行把这部分房产与土地征收了回来,拆除后开始建设旭日花园小区。此后一段时间内,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2017年5月,随着旭日花园小区的逐步建成,我的恶运也随之到来。原面粉油脂厂的张忠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立案侦察;2018年10月,我也被警方以同样的罪名带走立案。后来我到法院,当时的执行局局长薛继军告诉我犯了“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我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那部分厂房已经被合法征收,我出生于农村一直在规规矩矩做事,怎么就犯法了呢!
6月20日,乌拉特前旗法院依据杨强提供的面粉油脂厂房损毁的照片,和几名证人的证言,认定我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并判处我有期徒刑1年3个月。于是,我被拘押在看守所里继续服刑。一审宣判后,我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0年1月14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院作出二审判决:说我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但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不大,撤销乌拉特前旗法院的量刑部分,免于刑事处罚。这时我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已7个多月,才被释放。但是,又过了8个月(2020年9月),乌拉特前旗法院执行局长康文又传唤我带上公章去法院,拿出一大堆材料让我签字盖章给杨强补偿,我当时拒绝了。可没过几天,又给我和万通源公司下了一个执行裁定书,同时还下了一个《责令责任人追回财产通知书》,限期3天追回财产(给杨强)。目前,已查封我公司万通源价值1600万元的房产,紧接着把我公司的所有账户、我个人和家人的银行卡、微信全部冻结,还把我和家人限高拉入黑名单等一系列措施,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封。查封裁定下达后,杨强就开始马不停蹄的起诉我个人和公司、起诉拆迁户;直到今天他们还在和我打官司,每场官司不论是在乌拉特前旗法院或者巴彦淖尔市中院,都是杨强赢。
在此期间,我一直漂泊在外,为自己申冤,有家不能回,导致我的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甚至荒废,现在公司员工全部走完。在2023年的年底的一天,我回到乌拉特前旗拿着材料去找当地税务局、公安局、政法委、旗委办等部门说明情况,需要我和各部门对接万通源房开发的小区各项业务。
2024年农历正月初九,又把我从外地带回去拘押在乌拉特前旗拘留所里54天。又重新给下了一道查封执行裁定书,让我再给杨强偿还1770万元。这件事给我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严重创伤,带来了长期的心里阴影。受到这些干扰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损失惨重,一家人都在崩溃中。就在截稿的前几天有人放火把我做的“棚改”项目旭日小区内工地上的几间彩钢房子给烧了,房子里面还放着我们工地上施工用的东西。
从案发到现在长达8年之久,我举目无望,好端端的一家公司竟然被和我没有半点关系的高利贷主打垮了,不知道出路在哪里?未来在哪里?请上级部门查清事实给我做主,让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
我的诉求列举如下:
1、要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把万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司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账户进行解封、解冻;再把我个人及其及其家属账户银行卡、微信等进行解封、解冻,解除对我本人的限高。要求撤销我刑事罪名,还我清白。乌拉特前旗法院不再进行干扰万通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针对此案对我本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名誉损失,进行赔偿。从2017年至今引发的一案多发的诉讼费和我本人的刑事案件费、从乌拉特前旗法院到巴彦淖尔市中院到内蒙古高院,从巴彦淖尔市检察到内蒙古检察院几十家各地律师费、我的精神损失费、个人财产损失、被法院关押7个多月的误工费、又被法院拘留54天的误工费以及我家人造成的精神创伤,共计一千多万元。
3、赔偿万通源公司包括被杨强拆走的2500多万元的机器设备、因此事发生后新项目上马后停滞、已开工的工程未能按时完成、至今未完成的工程、银行贷款利息、人员工资、材料损失损坏、土地闲置未能开发(当时房子还好卖,市场还可以)这几项加起来万通源公司损失高达2亿7千8百多万元。
总书记在2025年2月份在北京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非常重视民营企业。我是一个从底层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还是十六届的人大代表、优秀政协委员,做慈善捐款好多次,为社会奉献着自己的爱心。
以上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情况属实没有半点虚言!
我无数次的呼吁、奔走相告可是力量太弱了!现今中国是法治社会,中央三令五申提到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乌拉特中旗的公检法和金鑫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强非法放贷、敲诈勒索已经涉黑涉恶,这样目无法纪、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的恶劣行径,实在令人发指!恳请上级领导部门为我做主伸冤,铲除村霸黑恶势力、打击高利贷等违法违规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我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我和家人以公平,让我们早一天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还我们老百姓一片晴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将持续关注本案件的进展状况,并跟踪后续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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